2006年4月6日~7日,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九城市外事部门负责人齐聚武汉,共商武汉城市圈外事合作思路与对策,达成如下协议:
一、促进武汉城市圈建设,外事部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武汉城市圈外事领域合作,是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建设武汉城市圈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区域外事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各市外事部门要加强联系与交流,相互借鉴成功做法和经验,共同提高外事工作水平,积极参与和服务武汉城市圈建设,为推动区域内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二、建立各城市外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在湖北省外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积极争取相关支持。外事部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九城市外事部门轮流主持。主要制定城市圈外事合作计划,讨论研究外事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交流年度各城市外事合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外事合作计划以及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会前主办方依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重点,经协商确定不同主题。联席会议工作秘书处设在武汉市外办,各城市外事部门确定专人负责联络。
三、6月底前建立固定的外事合作平台,各城市外事网站开辟“武汉城市圈外事合作专栏”,相互联网,并与武汉城市圈网站链接。不定期交流各城市外事工作计划、思路、措施及重大活动安排,互通情况,相互借鉴,实现外事信息共享。
四、针对外事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城市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建议,供省外办和本市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五、各城市对外交往渠道共享,尤其是在友好城市交往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为各城市“走出去”和“请进来”提供便利。
六、在对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中结合各自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相互牵线搭桥,提供支持与帮助,积极促成项目在武汉城市圈内落户。
七、积极支持和协助各城市举办重大外事活动,各城市举办重大外事活动时邀请其他城市参加,相互学习借鉴举办大型活动的经验,共同营造武汉城市圈良好的外部环境。
八、加强各城市在境外就业、赴日研修生派遣等方面的合作,并积极组织实施。
九、加强在外事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外事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方面的合作,相互提供便利条件。
本协议于2006年4月7日在武汉签署。
武汉市外事办公室 黄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鄂州市外事侨务局 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黄冈市外事侨务局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仙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潜江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天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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