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培训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有从事专业生产、设计、科研、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年龄应在50岁以下,党政机关厅、局级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岁。对于特殊需要超龄参训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并合格,由派出单位对参训的必要性提供说明及健康担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