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要在每年10月份上报来年的出国培训计划,填写项目申请表,由市外国专家局统一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立项审批,被批准项目由国家外国专家局下达出国(境)培训任务批件和出国(境)培训任务通知书并给予部分资助。另外国家外专局对中长期培训项目、国家重点急需项目例如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独联体专项项目等有政策和资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