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引进国外智力和专家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聘用单位做好来汉专家的接待工作;归口管理本市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培训、研修工作;负责办理各类外国专家邀请函和签发有关证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在汉工作、生活上的有关问题;加强与外国专家组织和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网络,指导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工作。 处长:王 锾 电话:82814925 82782825 82827387 传真:8281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