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欧洲地区(除英国外)的对外交往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开展和指导与该地区建立友好城市的工作,促进相互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该地区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办理出访该地区组团和邀请来访的有关事宜;具体办理市级领导人参加有关该地区的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和对外口、笔翻译及函电事务。 处长:李 璞 电话:82802496 82772610 82827385 传真:8281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