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有关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办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和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签注工作;办理在汉外国人员公务签证的延期审批业务;管理涉外公证的认证工作;管理我市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协助和处理本市涉外案件。 处长:王 捷 电话:82818405 82827330 82827334 传真:8281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