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外交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的细则; 3、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外办关于调整武汉市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4、中共中央、国务院、外交部有关出国(境)、来华审批的文件。 (二) 报批材料 1、邀请单位请示。 2、《邀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 3、被邀请人资料。 (三) 重要提示 1、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此表可在市外事办政府网站(www.whfao.gov.cn)首页右侧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2、该表中被邀请人姓名(外文)要求字迹清楚,字母用大写。被邀请人的国籍、职务(中文填写)和护照号码要求核对清楚,入境时间和停留天数力求准确; 3、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再报市外办审批并发《签证通知表》;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被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与《申报表》中填写内容进行核对);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邀请外国人来汉就业的,需提供劳动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 4>必要时,提供相关合同及在华行程。 5、邀请单位将《签证通知表》传真或邮寄给被邀请人。
(四)工作程序 1、受理审查。 2、办文审批。 3、发签证通知函。 (五) 规费 执行武价函[1996]71号文 (六)办理窗口
审批处 责任人:李开宇 联系电话 : 82827331 投诉电话 : 8283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