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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核准程序
   (一)执法依据
  1、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外交部领事司《关于使用和管理〈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的通知 》;
  2、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 报批材料
  1、对于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或中外经贸合同应聘来华服务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
  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或中外经贸合同复印件;
  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拟聘请外国专家来华服务岗位和时间证明。
  2、对于应聘来华从事科学、技术、工程、经济、管理、商贸、财会、税务、金融、法律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
  拟聘请外国专家理由的报告;
  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与应聘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3、对于应聘来华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
  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与应聘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三)重要提示
  所有文件需打印并提交原件(注明复印件除外),表格用钢笔工整书写。
  (四)工作程序
  (1)聘请单位提供全套资料;
  (2)受理;
  (3)经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五)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六)规费
  (七)办理窗口
    外国专家处
责任人
  联系电话:82814925、 82782825 、82827327
  投诉电话:82835788
 

友情连接
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188号 E-mail:dengg@whfao.gov.cn
电话:027-82835788 传真:027-8281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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