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0日,市外办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17日期间实施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国务院第477号,以下简称国务院477号令)。 会议详细讲解了国务院477号令出台的背景,对重点条目做了详细解释重点条目;传达了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市的相关会议精神,并通报了我办近期外国记者工作的情况。 段晓明副主任指出武汉市对外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紧密,FIFA2007中国女足世界杯、第六届城市运动会、第八届艺术节等具有国际影响的大型活动不断,新规定对境外媒体宣传的引导、服务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何伟副主任强调了学习该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办干部都能全面理解和切实贯彻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