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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
《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后,我办机关党委非常重视,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2月21日下午,召开了全办干部职工及所属二级单位的副处以上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了《苗圩同志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阮成发同志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车延高同志《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报告等相关文件。会上,党组书记、主任安卫东同志强调,我们的干部要有远大的理想和信念,“约身谨洁,尤以公廉为己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廉政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同时还与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明确了任务、坚定了反腐倡廉的信心,为推动“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加快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外办工作实际,今年工作的重点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学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加深对十七大有关反腐倡廉新论述、新要求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十七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搞好正反两面典型教育,组织观看先进模范人物影片,警示教育片以及有关展览,筑牢基础教育防线,做到警钟常鸣。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热情为基层、为对外开放服务,营造良好的软环境,自觉遵守5项禁令( 即:党员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不准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谋取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集资建房,违规收受、占用住房;不准违规插手市场交易活动,特别是在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通过施加影响、搞暗箱操作谋取私利;党员领导干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应事前向党组织报告。 )增强抵制腐败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管理人。除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入申报、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外,完善因公出国团组预算制、境外接待联系点审核制、因公出国经费审核权限制,制发了《关于勤俭办外事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力地保证因公出国(境)及外事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抓好督促查处工作。畅通各种渠道,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采取明查暗访,上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手段,强化监督,充分运用支部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形式汇报遵守廉政纪律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对市国交中心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全办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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